信:权利,枪支和驾驶

在他12月25日的信中(“Gun education”),厄尔·马尔金(Earle Malkin)将特权与权利混为一谈。前者由政府授予某人,而后者则由自然法赋予一个人,这意味着在政府面前不需要或默许政府。
马尔金先生提到接受过驾驶汽车的教育,因此他可以获得驾驶员的特权’由政府授予的许可证。马尔金先生接着提到政府要求在“weaponry”锻炼一个人’第二修正案概述的拥有枪支的自然和宪法权利。马尔金先生希望将政府置于您与您拥有枪支并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自然和宪法权利之间。
正如历史所证明的那样,一旦将政府置于您与自然和宪法权利之间,官僚和政治人物将把这些权利控制到专制的地步,这正是我们开国元勋们希望避免的邪恶。我建议马尔金先生阅读由才华横溢的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撰写的关于第二修正案的联邦主义者论文46,并建议他研究本杰明·富兰克林的明智话:“为自由而重视安全的人不应该得到。”